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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PPP研讨班,PPP在两会

发布时间:2020-03-14 点击:

清华PPP研讨班分享:

PPP在两会 PPP瞭望

近日举行的2020年全国两会中,PPP正在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那么在本届两会中,出现了哪些PPP领域的相关提案议案,政府工作报告及各部长答记者问中又有哪些对于PPP的总结呢?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吧!

目录
【1】两会议程
【2】政府工作报告
【3】答记者问
——3月6日 发改委主任何立峰 副主任张勇 副主任宁吉喆: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
——3月7日 财政部部长肖捷、部长助理戴柏华: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
【4】PPP相关提案
——政协提案
1、九三学社:《关于完善PPP法律制度的提案》
2、农工党中央:创新环境PPP模式 推动环保产业转型的发展
3、民建中央:《关于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提案》
4、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
5、周秉建:《关于加快建立PPP统一、规范、透明大市场的建议》
6、丁时勇:《规范推进PPP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7、南存辉:民资参与PPP热情有限
8、傅成玉:PPP让政府有更大空间保民生
9、吴超:在武汉探索建设PPP二级市场
10、陈文辉:险资进PPP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设计好交易结构
11、周纪昌:PPP模式不能走向无序状态
——人大议案
1、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军:完善PPP立法加大民营资本参与力度
2、人大代表许宝成:“PPP式婚姻”要甜蜜 得缩短投资周期
3、张兆安:《关于促进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建议》
4、吴明兰:“五突出”的措施确保PPP模式在六盘水落地
5、雷雪芹:要让老百姓从PPP中得到更多实惠
6、何文波:PPP过快推广积聚风险 急需加强顶层设计
7、刘伟:推进PPP模式需加快立法
8、赵馨群:池州PPP模式缘何可以复制?
9、郭丽虹:PPP项目应以增强民众获得感为基础

两会议程
Agenda

2020年全国两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分别于2020年3月2日和3月4日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分别预计于3月13日和3月15日闭幕。

政府工作报告
Report

李克强在2020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指出,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引导资金更多投向补短板、调结构、促创新、惠民生的领域。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5076亿元。落实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相关价格、税费等优惠政策,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积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加强战略对接、务实合作。 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启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积极稳妥去杠杆。我国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较高,这与储蓄率高、以信贷为主的融资结构有关。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
抓好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脱实向虚。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功能。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我国经济基本面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比较高,可动用的工具和手段多。对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们有信心和底气、有能力和办法。


答记者问
Question

3月6日 发改委主任何立峰 副主任张勇 副主任宁吉喆: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
3月6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回答记者有关民间投资与PPP项目的提问中提到,我国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民间投资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个快速、强劲的势头。
去年民间投资增速下滑到3.2%。一个方面,这有其客观合理性,从统计数字看,“十二五”期间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竞争激烈及市场前景不太明朗,民间投资在去年出现减速,这恰恰说明了市场作用正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规避市场的一些风险。另一方面,从政府部门来说,除了看到客观方面,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主观、在工作上存在哪些问题,特别在政府服务、市场准入方面,以及监管等方面,还有哪些需要解决、需要改进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接下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是抓落实。关键是把“26条”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为民间投资、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好的条件。三是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政府工作报告专门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阐述。四是进一步做好服务。五是维护好市场秩序,包括诚信体系的建设等,使企业更加放心地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
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支持PPP模式的力度,一是希望通过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合作,使民营企业能够进入更多的领域,第二是能够对未来有更加清晰的判断,第三是可以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借鉴管理经验。PPP是促进民间投资的一种模式,需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使其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

3月7日 财政部部长肖捷、部长助理戴柏华: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9时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部长助理戴柏华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肖捷部长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有关PPP热点的提问时表示,PPP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客观上,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推进,我们国家PPP项目的落地周期已经开始缩短,落地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从财政部示范项目落地的情况看,第一批示范项目的平均落地周期大约是15个月,也就是一年零一个季度。第三批示范项目的平均落地周期已经减少到11个月,也就是说,第三批和第一批相比,落地的周期已经缩短了4个月。
  肖部长表示,PPP项目普遍资金规模比较大,涉及领域也比较广,同时专业性也很强,如果前期准备、论证不充分,会给项目后续带来不良影响。同时,有关PPP项目的信息发布后,社会资本也要有一个适应期和响应期,这些都需要时间。PPP项目只有前期的准备充分了,后期的实施才能更加顺利。在关注PPP项目落地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关注项目的规范实施和风险防范。
  此外,肖部长提到,截至去年底,已经签约落地了1351个项目,总投资达到2.2万亿元,项目落地率已经超过30%,与年初相比,无论是项目落地的数量,还是投资规模,都增长了4倍多。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项目融资的环境,加大业务支持和项目推介的力度,推动PPP项目更加规范运作。
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上,肖部长表示:财政部一直在密切关注地方债务问题,当前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因为我国政府的负债率并不高。去年末,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余额约为27.33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前不久公布的去年GDP初步核算数计算,负债率约为36.7%。根据我们的预测,预计到今年底,负债率也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如果与国际水平相比,应当说中国政府还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此外,风险也是总体可控的。近年来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个别地区的偿债能力还有所减弱。为了防范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财政部已经建立了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分类处置指南等一系列制度。为了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下一步,财政部将坚持“开前门”(合理安排地方新增的债务规模)和“堵后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并举的做法,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

PPP相关提案
Proposal

政协提案

1、九三学社:《关于完善PPP法律制度的提案》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志勇
九三学社在提案中表示,目前PPP政策主要以部门规章及国务院、部委规范性文件为主,效力层次低,推进过程中内容滞后及法律冲突问题显现,影响了社会资本介入PPP项目的积极性。
其中包括,PPP与特许经营权的关系并未理清、争议解决机制与行政诉讼法存在冲突以及PPP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经常遇到PPP项目用地与现行土地政策相冲突的问题;现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仍未将大部分类型的PPP项目收益权列入登记范围,导致收益权未能办理质押登记而存在质押无效的风险;PPP项目回收周期长,短期内没有销项发票用于抵扣,将产生大量进项无法按规定及时抵扣,在营改增背景下PPP项目公司的税收的认定与处理等问题,均亟待有关部门通过完善PPP法律政策予以解决。
对于PPP立法,九三学社在提案中建议,要明确法律制定的主导部门,从较高层次立法层面上,以法律或行政法规形式,明确推行PPP的主导部门,由该主导部门制定统一的PPP操作指导性文件,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打架。同时,完善PPP法律内容,修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政府采购服务、股权合作、服务外包类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各种合作模式纳入调整的范围。
另外,明确PPP纠纷的争议解决机制,投资人可以选择以民事诉讼或约定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对PPP项目土地使用及综合开发予以松绑,尽快修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增加PPP项目收益权质押登记方式等。
2、农工党中央:创新环境PPP模式 推动环保产业转型的发展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姜青辰 姜志雄
“十三五”规划专章部署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提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但是环保产业发展现实市场空间有限、准入门槛低,环保企业技术与模式创新动力不足、同质化竞争严重,民间资本融资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制约了环保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此,农工党中央在十二届全国政协五次会议上,向大会提交了创新环境PPP模式,助推环保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一、创新环境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释放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环境PPP项目公益性较强,大多数领域均以政府付费为主。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投资需求巨大,但有限的政府支付能力决定了当前现实环保市场的局限性,创新环境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减轻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将有效的推进环保产业现实市场的扩容。将环境治理作为释放环境资源价值的渠道,积极推进资源组合开发模式,将环境治理与周边土地开发、供水、林下经济、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生态旅游等收益创造能力较强的资源开发项目组合,如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与全域旅游开发相结合,土壤修复与土地开发、耕地占补平衡等相结合,实现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在垃圾处置、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治理以及水资源短缺地区的污水处理回用等领域大力推行资源化处理技术,形成新的投资回报渠道,降低政府财政支付规模,释放由于政府支付能力不足造成的潜在市场空间。
二、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保企业创新动力。PPP模式中的定价与调价机制应充分考虑社会资本由于环境治理模式与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下降问题,将由此形成的盈利让利于社会资本。鼓励企业积极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在农村垃圾处理中推行就地资源化模式,降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转运成本。推行“互联网+”模式,对污水、垃圾处理等收运与运营过程进行实时控制,降低运营投入,提高管理效率。以整市或整县为单元推行PPP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按行业进行打包,选择专业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及运营,强化规模效应,降低社会资本运营单个项目的风险。
三、强化环境PPP项目依效付费机制,倒逼环保产业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推行依效付费机制符合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同时倒逼环保产业市场准入门槛的提高,提升环保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动力。在环境PPP项目实施方案与物有所值评估审查等环节,环保部门要对环境PPP项目的环境效果与依效付费机制进行重点审核,对于尚未考虑绩效考核或依效付费机制不合理的环境PPP项目,不予纳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在社会资本采购评审环节,加大对环境PPP项目技术方案与环境效果的评价分值,在确保环境效果的同时,提高社会资本专业技术门槛,提高环保企业技术研发动力。
四、推进环境PPP项目金融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研究设立金融机构投入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保护基金,采用债权为主的使用方式,政府以无息投入让利于社会资本方,重点支持采用PPP模式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降低环境PPP项目社会资本融资成本。鼓励环境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特许权协议项下收益质押担保融资,探索开展污水垃圾处理服务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融资,缓解社会资本项目融资难。
五、建立环境PPP项目公司税费优惠政策,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研究出台支持环境PPP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在PPP项目公司成立阶段和执行到期阶段资产交易转让两个环节适度给予PPP项目税收优惠,加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主体税种税收政策优惠力度,以降低PPP项目公司经营成本和投资风险,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环境PPP项目的积极性。环境PPP项目公司以其税后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股权投资其他PPP项目,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按不少于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六、开展环境PPP模式与政策创新试点,打造创新经济集聚发展新格局。组织开展环境PPP模式与政策创新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取部分积极性高、创新能力强、环境治理需求大、环保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地区作为试点,支持开展环境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环境治理模式、依效付费机制、绿色金融服务等创新改革,在环保不同领域、不同模式方面树立标杆,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将试点地区打造为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的试验田与策源地。
3、民建中央:《关于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提案》
来源: 澎湃新闻网 作者:韩雨亭
近日从民建中央网站获悉,民建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交《关于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提案》中建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
中央的大力引导掀起了全国建设特色小镇的浪潮。对此,《提案》指出,由于特色小镇建设刚起步,所以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譬如“对特色小镇内涵认识不深,定位不明晰”、“产业定位同质化,特色不鲜明”、“市场动员困难,政策扶持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案》建议,首先要加强政府引导,做好建设规划;其次要挖掘自身特点,找准产业特色定位;再者完善推进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等。
《提案》称,建设特色小镇要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服务、市场运作”的原则,关键是“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并建议“把握小镇创建节奏,分梯度逐步推进,避免平均主义和摊大饼式推进”。
此外,民建党中央还在《提案》中指出,建设特色小镇要注意“因地制宜,加强要素配套”,并提出了具体措施,比如在建设过程中应立足产业基础,盘活土地存量,及围绕小镇需求,制定特色人才政策等。
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特色小镇正成为社会资本的投资热点。对此,《提案》建议要创新融资方式,落地做实PPP融资模式、PPP合作模式等,研究设立特色小镇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杠杆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4、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
来源:第一环保网
《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作为今年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之一,主要在完善资源环境类PPP项目招投标、定调价、合同履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方面提出建议。提案分析,环保PPP项目取决于企业对技术、资金、管理及资源整合能力,现有PPP项目库发布的多个环保项目,最终都归属于具有较强整合资源能力、能够获取与项目周期匹配的长期资本,并具有技术实力、工程能力或运营能力的企业。但在实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PPP项目库适合介入的环保项目较少、招标程序及文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项目建设重建轻运、项目边界划分不科学、地方政府融资及偿债能力差异大、地方政府的信誉和契约精神不强等。
  针对这些问题,提案建议:一是要完善环境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建立动态或静态的价格调整机制,定期开展项目价费政策的督查评估。对于存量项目,按照协议达到价格调整的启动条件后,双方应开展价格调整谈判或及时召开听证会调价。加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对社会资本的权益保障作出制度设计。督促地方政府进行项目预算滚动管理,确保PPP项目支出列入年度预算。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作用,对于不达标排放的环保项目,实施环境服务费用扣减,以遏制环保行业恶性竞争,对于采用新技术改造,使排放浓度低于原定标准的企业,给予适度经济奖励刺激,以鼓励环境技术研发和增质提效。
  二是推动建立环保PPP项目产业基金。环保领域PPP项目体量大、投资金额高,企业仅仅依靠传统自有资金加负债的方式难以保障持续投入。鼓励政策性资金组建专项产业基金,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渠道保障融资需求。
三是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项目招投标操作规程,规范各级机构项目库和专家库建设。实行失信企业监管制度,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一定期限内取消投标资格,甚至给予退市的处罚。
5、周秉建:《关于加快建立PPP统一、规范、透明大市场的建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柳青
2014年以来,PPP已经成为国家政治与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话题。周秉建认为,作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管理方式,PPP是一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政府需求拉动为辅的体制机制变革,旨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源杠杆撬动作用,激励多种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增加、优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与管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多样化高品质公共服务需求。“目前,我国PPP改革已经成效初显,PPP项目投资数量多、规模大、落地率较高。”
  但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挑战也接踵而来。周秉建认为,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存在“各自为政,各管一摊”的现象,导致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PPP法律体系“上位法缺失,下位法冲突”,增加了PPP实践的适用难度,明股实债、变相融资等伪PPP借机抬头。PPP操作流程中部分信息“犹抱琵琶半遮面”,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地位悬殊导致“结构性”困境为部分官员寻租留空,民营企业望而却步,严重阻碍PPP改革推进。
针对这些情况,周秉建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PPP立法进程。“目前,政府、市场以及公众三方对于PPP立法呼声高涨。2016年国务院第140次常务会议已明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制定PPP条例。时隔半年,仍未动静。建议进一步加快PPP条例制定和出台进程,立法中要坚持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PPP大市场。”二是由财政部牵头PPP改革工作。据了解,2014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分工,着力推进PPP改革,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PPP制度体系和机构设置,全国大多省份也都是由财政牵头,由财政部建立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包含了项目管理、信息发布和交易对接功能,并且取得有效发挥。在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PPP改革的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等方面,财政部统筹推进的PPP改革三年成果超过预期。鉴于此,周秉建在提交的这份建议中强调,要在立法中明确由财政部牵头、各部门分工协调的职责,做到分工不分治,分工不分家,推动PPP改革行稳致远。
6、丁时勇:《规范推进PPP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耿丹丹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副主委、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丁时勇在主题为《规范推进PPP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发言中表示,要规范推进PPP模式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背景下,PPP模式已逐渐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融资改革的重要方向。然而,他表示,由于相关法规体系不健全,地方政府在推进PPP模式时呈现出流程个案化、管理分散化、合同非标准化和分歧解决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实施中凸显社会资本参与难、合作项目选择难、确定边界条件难、政府监管到位难等问题。
因此,他建议,严把PPP项目“入口”关,在项目适用领域界定上,严格限定在符合中央、地方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公共项目,优先在商业模式清晰、现金流稳定、资源能平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进PPP模式。
同时,监管机制要明。如,强化招投标管理,对社会投资人引入、资产或股权转让和出售必须采用公开方式,对资源配置、财政补贴等要让市场发现价格;加强对项目全程跟踪监管,建立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营收支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加强项目建设造价和运营成本监控,建立项目建设质量标准、运营标准和安全评价制度,确保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的质量、效率和延续性。
他建议,评价论证要实。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前应经过规划、设计、论证,并通过资格预审、公开招投标等竞争引入社会投资人,以控制项目投资;对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收费定价,应引入第三方评估,通过对运营全成本的测算,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合理界定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加强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防止变相融资,严防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情况的出现,避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此外,权责界定要细。按照“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交易公平、诚信守约”原则,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政府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不当利益输送,并在签订的合约中对利益风险、价格调整、违约、提前终止等关键内容和核心条款作出明确规定。
7、南存辉:民资参与PPP热情有限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任小璋
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PPP推出后,有些地方政府不知道怎么干,没有一个标准,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理解,“民营企业参与PPP需要一个预期的投资回报,什么时候退出、谁来接盘等问题是需要明确的,类似这些情况之前都没有碰到过,很多地方理解起来都会不一样。”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徐均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他们对民营企业的调研中发现,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不高的背后确实是存在项目收益率偏低,投资周期长且退出机制缺乏等原因。
为此,徐均健提出建议,一是制定专门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让利于民营资本。建议相关部门在现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对PPP项目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以降低PPP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率。同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以提高项目收益率。鼓励政策性银行参与PPP项目融资,为PPP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
二是推行PPP项目对接资产证券化,化解民营资本退出机制缺乏等问题。PPP项目对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中,那些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收益的项目,与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要求契合,适合开展资产证券化。通过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将为民营资本投资PPP项目提供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渠道,增强PPP项目的流动性,提升项目价值,有利于调动民营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对于各类机构投资者来说, PPP资产证券化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投资渠道。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基础资产,还可研究通过上海自贸区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向海外出售,吸引境外资本参与投资。
此外,也有民营企业反映,尽管项目合作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有合同约束,但在具体项目运作及投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处于强势地位,这也造成民营资本有所顾虑。
对此,徐均健提出,首先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其次要建立相应的第三方仲裁机制,在政府与企业出现纠纷时,能切实公平维护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履约行为;最后,为避免当地政府的干扰,应明确相应的调解或司法诉讼在异地进行。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打消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也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8、傅成玉:PPP让政府有更大空间保民生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张瑶瑶
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表示,当前,政府保民生的任务非常重,还要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口袋里是很紧张的。在这样情况下,建设工作也要做,但可以考虑更多以给政策的方式,让市场主体更多地参与到建设工作中来。
傅成玉表示,实际上,PPP就是运用市场力量参与、支持政府项目的一种很好的尝试。通过社会资本的参与,降低了政府在项目建设上的投入,把有限的财力更多放到解决民生问题中来。
“现在在PPP模式中,政府还有一定比例的出资,或许,未来可以实现政府即便不出资,只要出项目或给一定的政策,也有社会资本参与的模式。只要政府和社会资本都对整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有相对理性的估计,判断一致,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傅成玉表示。
9、吴超:在武汉探索建设PPP二级市场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江卉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吴超提交提案,建议在武汉开展PPP权益二级市场试点。“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举,对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吴超介绍,到去年12月底,全国入库PPP项目共计11260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1351个,投资额2.2万亿元,落地率31.6%。尽管PPP项目落地率较年初有较大程度提高,但与政府的预期仍有较大差距,而融资渠道不畅和退出机制不完善是症结所在。
吴超表示,武汉PPP行业协会及PPP智库建设全国领先,项目入库规模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拥有助推PPP二级市场发展的良好金融生态。湖北省和武汉市高度重视PPP二级市场建设,目前拟将筹建区域PPP交易中心作为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国家发改委与证监会尽快以区域性PPP交易中心为载体,批准武汉等地探索建设PPP二级市场,为全面推广以及建立全国性PPP交易所积累经验。
10、陈文辉:险资进PPP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设计好交易结构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王丽颖
陈文辉在回答《国际金融报》记者提问时称,“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关于‘拓宽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而我们现在正在研究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在陈文辉看来,这是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式之一。
险资也可尝试小型PPP
对于险资为了防止风险和获得较高收益,参与投资PPP时更青睐数百亿规模的大项目,陈文辉指出:“PPP有两类,除了大项目,还有很小的那种,保险资金也可以进去投资,关键是要把地方企业交易结构设计好。”
关于如何设计交易结构,陈文辉补充说:“险资的投资渠道现在已经非常宽了,关键还是能不能找到一个好的交易结构,使得它与保险资金的特点相适应。比如,保险资金需要一个长期相对稳定的回报,比较大的资金,不希望太大风险存在,交易结构两面要对得上。”
在解释“何为交易结构”时,陈文辉表示,“交易结构有各种各样的,关键是市场主体如何去创造。比如,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项目,这家公司交易结构设计很好,保险公司也觉得很安全,现在就成为险资参与PPP项目的一个模板。”
11、周纪昌:PPP模式不能走向无序状态
来源:证券时报
PPP模式过快的推广及项目过多地上马,使PPP项目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不得不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纪昌在两会期间便呼吁“PPP模式不能走向无序状态”。
“目前各个省份到下属的市县,所有的项目都在谈PPP。正如有句话所说的,‘PPP是个筐,什么项目都往里面装’。这种固定资产的投资,固然能对经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但更要考虑其投入产出和效率。现在PPP模式发展过于激进,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难以保证。PPP不能走向无序状态,要有序可控。” 周纪昌表示。





人大议案
1、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军:完善PPP立法加大民营资本参与力度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陈婧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永清集团董事长刘正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张,随后,PPP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被大力推进。可以估算出在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中与环保产业相关的PPP项目约有40%左右,分布在市政、水务、园区开发、环境等几个重要的领域。PPP为环保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虽然后期民企参与PPP的比例有所提高,但在大型项目和项目总金额上,国企依然具有明显的优势,据政府采购网所公布的2016年落地项目中标信息显示,民营企业仅占据28%的比例。”因此,刘正军建议,国家应加大PPP立法,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好的参与氛围,真正发挥PPP对环保行业的促进作用。
刘正军建议,首先,应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所有的PPP项目,不能设定对民营企业关门的条款,约定没有民营企业参与采购无效。
其次,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政策扶持。刘正军提出,PPP政策性贷款对政策性银行要有最低比例要求;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PPP项目贷款要出台优惠政策;政府要建立示范性专项基金,并约定给民营企业的扶持比例最低额度(50%以上),出台鼓励建立民营PPP基金政策;政府的其他各项PPP项目资金渠道,要更多地向民营企业进入。
此外,刘正军认为,应当为PPP项目信息更公开透明提供政策性保障。在环保领域,一方面加强环保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强化信息公开,无论是竞争环节,还是后期执行中的PPP服务价格调整和支付情况,尤其包括环保设施的排放数据等,都应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还应该提高环保PPP项目的专业门槛,把不专业的、投机公司挡在外面。
2、人大代表许宝成:“PPP式婚姻”要甜蜜 得缩短投资周期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齐美义 马翔宇
“现在都说要搞PPP,让民间资本进入到我们的公共基础设施中。但是投资大、周期长,政府都换了几届,企业风险太大。”全国人大代表、中铁四局有限公司巡视员许宝成认为,要尽快出台政策给民营企业鼓励,合理缩短投资周期以及投资比例。“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国家鼓励搞PPP项目,民营企业不敢投、国企不投没市场。”许宝成说,特别是类似铁路、高速公路这种投资较大,收益比较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都还是国企和政府之间牵手,民营资本是望而生畏的。他还特别提到社会资本搞PPP的各种风险,“有的项目20年甚至30年才有回报,政府换了好几届,指不定企业的人也换了几波,回收能不能有保障?政策和法律又不配套,有风险。”同时,现在银行对很多项目评估要求很严,“你看好银行不一定看好,很多企业拿不到融资。”
为此他建议,要加快推进PPP项目模式,国家层面要尽快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立法,以法律确保微风险。同时,缩短投资合理周期,“投资比例也得考虑,现在政府一般是10%到30%,社会资本达到70-90%,这个比例太大,比例大了以后风险就大,要把比例缩小。”许宝成还建议,要尽快给鼓励非公有制社会资本进入PPP制定一个办法,给民营企业鼓励政策。
3、张兆安:《关于促进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建议》
来源:澎湃新闻网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向全国人大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在制造业、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的背景下,年均增长率近20%的基建投资为稳增长提供了强大支撑,但应该认识到,民营资本在PPP项目中参与率过低,需要进一步提高比重。”张兆安说。
张兆安认为,民间资本在PPP项目中参与率过低的主要原因有四条。
一是受专业能力限制,一些地方政府对PPP项目操作流程不熟悉,更倾向与体制内的国企开展合作。二是PPP项目较强的公共属性和较大的投资规模决定其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交给“更靠谱”的国有企业负责。三是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有限,且融资成本远高于国有企业,致使民营资本在PPP项目竞标中的报价缺乏竞争力。四是民营企业对政府履约风险的顾虑远大于国有企业。
事实上,政府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张兆安在《建议》中,援引了普华永道对2014年1月初至2016年11月底不同性质中标人PPP项目落地情况的分析数据。
结果显示,由国有企业牵头或单独中标的项目规模占总规模的70%,而民营企业仅占30%,国有企业中标项目总规模约为民营企业的2.5倍。他认为,这一现象所带来的后果是:一是基建负债只是从政府转移至国企资产负债表上,未真正意义上降低公共部门杠杆,违背了PPP的初衷。二是国企的过多参与对民企产生挤出效应,导致PPP项目缺少了民企业创新和高效特点。三是民企的低参与率限制了其优化PPP市场供给侧的功能。
张兆安在《建议》中提出了四条举措。一是尽快建立完善PPP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民营资本投资信心。二是推出鼓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民营企业PPP项目融资。三是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让民企参股(甚至控股)国企,拓宽进入PPP市场的渠道。政府在混改中应注重提升公开度、透明度,保持信息对称,并让民营资本拥有一定话语权,支持团队持股,避免民营资本沦为陪跑。四是加强对各级PPP相关部门公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其对PPP模式本质的认识。
4、吴明兰:“五突出”的措施确保PPP模式在六盘水落地
来源:新华网 作者:侯强
全国人大代表吴明兰9日做客“2020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吴明兰说,六盘水市把推广运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吴明兰介绍,为全面深入地推广运用好PPP模式,六盘水市采取“五突出”措施。一是突出加强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推广PPP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是突出项目储备。截至目前,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258个,总投资1541.94亿元,项目涉及旅游、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片区开发、教育、农业、市政工程、文化、水利建设、医疗卫生、养老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体育、能源等领域。
三是突出典型示范。坚持用示范作标杆,以示范作表率,积极推进财政部示范项目落地实施。重点积极推进对4个全国示范项目、2个省级示范项目、37个市级示范项目的落地实施。其中,六盘水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在2016年5月住建部和财政部的管廊建设推进考核排名中,取得试点城市第二名的成绩。
四是突出强化保障。强化PPP业务培训,邀请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以及中介咨询机构的专家学者对市县相关部门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达500人次以上。
五是突出跟踪服务。本着“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理念,完成了PPP项目咨询智库组建,入库机构11家,充分发挥智库的专业优势,为六盘水PPP项目献计献策,以优质、高效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地,规范实施。
5、雷雪芹:要让老百姓从PPP中得到更多实惠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梦楠
全国人大代表、洛阳市政协副主席雷雪芹6日做客“2020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她表示,在PPP项目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只有合理设置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才能实现合作共赢。
雷雪芹认为,在合作中,政府部门一方面需要“俯下身子”,不能只关注自身需要、不倾听社会资本诉求,否则只能是“一厢情愿”、“曲高和寡”;另一方面,PPP项目涉及公共服务供给,政府需要扮演好“公众代言人”的角色,在合作中“挺直腰杆”,坚持公众利益优先。
对于未来,雷雪芹表示将继续秉持规范实施、开放竞争的态度,推动更多优质PPP项目在洛阳的落地开花,让老百姓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6、何文波:PPP过快推广积聚风险 急需加强顶层设计
来源:证券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长何文波昨日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也指出了目前PPP发展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不同部分的法律法规存在交叉重复、乃至互相矛盾的现象。同时,政府组成部门中只有发改委、财政部门对PPP模式比较积极,其它政府部门关注度不够甚至互相推诿,增加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疑虑。
 何文波同时认为,要重视大量PPP项目上马而不断累积的风险。“各地政府均在积极地推进PPP模式,因此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需要引起足够重视,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另外,目前还存在重建设而轻运营的现象,PPP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未来的运营风险较大。而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来看,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保障机制不完善。同时,PPP项目股权变现和退出难度较大,需要加强退出通道的建设。”他表示。
对于解决PPP发展出现的问题,何文波提出了多点建议。首要是加强顶层设计,推动PPP项目模式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快专项立法进程,确保法治保障。同时,中央政府要尽快明确牵头管理部门,负责PPP项目的总体设计,规划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风险及收益分配机制。
“同时,地方政府要合理控制规模,PPP项目的数量及投资额应与自身支付能力相适应,并建立严格的PPP项目遴选机制,不能过于激进。同时,加快建立产权交易与股权转换机构。”何文波表示。
7、刘伟:推进PPP模式需加快立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何晓晴
“两会”召开在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PPP立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保障的建议”提案。
2月28日,刘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通过PPP模式,政府解决了缺资金又缺效率的“两缺”问题,企业获取了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把政府主导的公平与企业追求的效率有效地结合起来,解决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两失”问题。
“PPP模式作为一项创新性的改革需要法律来规范保障。PPP立法是规范PPP模式的现实需要,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当前,加快推进PPP相关立法,为促进民间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势在必行。” 刘伟称。
在建言PPP立法背后,刘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虽然PPP模式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民间投资参与难度较大等问题。
“现今,我国有关PPP的法规多为部门和地方制定,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高,有些法规还存在着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等问题。”
“此外,PPP涉及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融资、价格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的工作,普遍缺少针对PPP的专门规定,更没有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冲突。” 刘伟如是说。
刘伟建议,由全国人大为PPP制定专门的特别法。“在PPP项目中,政府与投资者是平等的主体,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来解决争议,当然政府作为监督者的行政处罚时可以依照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诉讼法解决。立法可以保证政企之间长期和高效的平等合作关系,为PPP项目选择最佳投资者提供法律依据和可行操作方法。”刘伟表示,“此外,建议国家财政部积极推进PPP立法推进和主导,加强政策协调和统筹,落实好PPP财政支持政策,使PPP基金、财政奖补等政策落到实处。”
8、赵馨群:池州PPP模式缘何可以复制?
来源:新华网 作者:章廉
全国人大代表、池州市委书记赵馨群2日做客2020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直播间,与网友在线交流。她表示,池州是财政部首个签约落地的PPP示范项目地,池州模式可以复制和推广。
作为首个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和PPP有关议案的代表,赵馨群连续两届的议案都和PPP有关,池州市也成为财政部首个签约落地的PPP示范项目地,被誉为“池州模式”。她表示,池州PPP项目之所以能作为财政部认定的7个经典项目也是首批签单项目,是因为整个运作过程当中遵循市场规则,项目的设计是按照需求来进行的,项目过程中选择合作伙伴是公开竞争招标的,与合作方签署协议也是依法推进的。现在池州的合作达到了合作方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的“三赢”局面。
赵馨群表示,池州模式是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因为池州PPP项目作为一个试点,就是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池州模式里面有几个特点:
第一,与国际接轨。
第二,以需求为导向。池州要做到老百姓期盼的公共服务必须要做,而且是打基础,管长远,以需求为导向。
第三,降低成本。以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设计、审改、监理、施工、验收是不同的单位,这样会产生巨大的成本。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找不到主体责任。池州PPP明确,企业采取总承包,项目采取分期付费,经营权是20年左右。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根据绩效扣除对企业的付费。
第四,引进第三方评估,政府只是制定规则。
第五,有群众参与。如果群众家门口积水了,马上打电话,池州PPP项目合作方立刻来疏通,超过规定时间,群众要给他扣分,池州市在给企业付费的时候就要扣钱。这些实现了政府治理体系的转变,可以复制到其他公共服务项目。
9、郭丽虹:PPP项目应以增强民众获得感为基础
来源:新华网 作者:许梦楠
全国人大代表、赤峰市政协副主席郭丽虹3日做客“2020新华网全国两会特别访谈”直播间,与网友在线交流。她表示,PPP项目理当以社会需求为目的,以增强民众获得感为基础。
“ PPP项目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当以社会需求为目的。”郭丽虹说,“赤峰市政府在项目筛选中牢牢紧扣这个主题,我们通过便利城市公共交通、完善新区夜景照明、城市绿化、环城水系等多个PPP项目的实施,让公众普遍感到城市环境变美了、居住条件改善了、暴雨不再积涝了、交通不再拥堵了,民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了,外界对赤峰的赞誉度也提高了许多。”
郭丽虹具体介绍道:“例如城市共享服务方面,赤峰市实施的共享单车项目,对解决老城区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城区照明方面,经过一系列周密而复杂筛选,以PPP模式开始了项目的实施,改造后的夜色景观不仅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活动空间,也为八方来客献出了梦幻般的视觉观感;例如城市绿化方面,今年春季赤峰市实施了绿化PPP项目。项目一期总投资9981万元,负责新区43.96公顷绿地、道路绿化一级绿化升级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新区绿化一期项目已经完成今年的绿化指标,苗木成活率较以往大幅提升,据新区管委会测算,推广PPP造林比过去传统模式的政府造林可节约建设成本20%—30%。”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研讨班

清华PPP研讨班

【项目背景】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同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要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作为新一轮城镇化建设中的重大改革举措,这被认为是PPP模式开启的信号。
2015年是PPP元年,2016年PPP正式进入实战操作新纪元,而2020年则是PPP发展的分水岭。
砥砺前行三载,我国PPP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项目落地不断加速、国际影响持续扩大、改革理念迈向纵深,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优化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全局性改革中落下关键一子。
【学习对象】
政府相关部门:发改委(特许经营)、物价局、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建设局、市政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 、开发区、高新区等 
相关行业和企业:城市基础建设、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时间地点】
1、2020年全年开课时间安排: 
课程时间 班级期数
2020年4月20-23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5期》
2020年6月15-18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6期》
2020年7月27-30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7期》
2020年9月14-17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8期》
2020年10月26-29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29期》
2020年12月14-17日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型高级研讨班第30期》


2、培训地点:-清华园 (学习需求满100人可当地授课)
【平台优势】
1.PPP全流程剖析:法律合同+项目融资+操作流程;  
2.PPP项目对接:项目路演+政企交流;  
3.PPP后续服务:论证报告编写+法律合同辅导+谈判流程咨询; 
4.PPP资金平台:项目申报+投融资对接;
【培训内容】
模块一:最新PPP国家政策走向 模块二:PPP融资模式设计与管理运营
1、当前最新PPP相关政策体系及解读;
2、如何正确解读PPP新政策?
3、现阶段PPP实施的机遇与挑战;
4、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注意事项;
5、西方PPP经验与中国国情; 1、PPP的主要融资模式;
2、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3、PPP项目融资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4、PPP项目动态股权结构设计与调整;
5、PPP项目融资银行的评审要点解读;
6、PPP项目的融资以及退出;
7、PPP项目融资案例分享;
模块三:PPP项目风险管理与法律合同 模块四:PPP项目评估以及操作全流程
1、PPP项目的价格调整机制与补贴机制;
2、定价机制和调整机制设计与谈判;
3、PPP项目的主要法律文件构成;
4、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阶段的契约安排;
5、PPP项目运营和服务合同核心条款设计;
6、PPP项目风险转移与规避合同条款设计; 1、PPP项目开发的操作流程步聚与改进办法;
2、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步聚及要求;
3、PPP项目案例分析(分析项目的主体结构、融资方式、风险分担方式、合同设计、技术指标、运行管理、退出机制);
4、PPP操作流程及实际案例解读
模块五:PPP国家项目申报及专项资金申请 模块六: PPP项目路演及对接平台
1、PPP项目设立的文件准备和实施流程;
2、PPP项目的评估筛选的过程和环节介绍;
3、PPP项目的可行性与决策报告;
4、PPP项目政府采购要求和企业投标策略;
5、发改委及财政部最新资金投放方向及体量; 1、PPP项目的发起、设立、路演;
2、专家团队针对不同类型 PPP 项目模式设计评价指导;
3、推介并现场对接优质项目及资金;
项目考察
固安产业新城    考察要点:发改委13个示范性PPP项目案例之一、工业园区;
京投集团       考察要点:4号线、6 号线二期、7号线、14号线东段和15号线;
吉林白城棚户区改造     考察要点:棚改推进试点;
顺义污水处理厂项目     考察要点:污水处理项目示范;
增值辅导
企事业内训:根据单位学习需求,定制课程内容及师资;
PPP项目微咨询:根据学员项目情况,邀请3-8位专家从国家政策、法律、投融资等不同角度分析;
项目咨询:项目实操全流程指导及各模块分类咨询;
【专家团队】
专家团队由财政部、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住建部、交通部等政府领导;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香港)投资公司、摩根盛通等投资机构高管;清华建筑学院、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等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构成。(鉴于保护知识产权与专家名誉,专家名单仅对学员公开) 
【学习费用】
1、面授班培训费:6800元/人(含培训、师资、教材、场地等费用),考察费用另外收取;
2、餐费600元/人,其它食宿费用自行负担,教务老师可协助安排;
3、培训费缴纳:培训费可以选择现金、汇款等方式缴纳;  
【学习证明】培训班结束后颁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研讨班”学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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